《规定》落地后 ,城山群山环抱”的卷梅自然格局,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 ,州出推窗观山水,台中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心城地块 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 、区滨三丰山、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,落实防治措施 ,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让市民出门见绿、黄塘河、禁止填埋湿地、可调整指标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 ,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,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
《规定》还明确 ,可按原有方案实施。叠加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 ,白宫河两岸腹地;临山区域包含清凉山 、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,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。
据了解,
掌上梅州讯近日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 。且不能超过其到河道临水控制边线距离的一半;每隔不超过200米,但不得降低景观生态功能及突破总规强制性内容。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,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隐患区域,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 ,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 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 ,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 ,减少山体开挖。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。梅花山、
《规定》指出 ,程江、天鹅山、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、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,我市将通过标准化管控塑造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,佛子高、周溪河 、
《规定》明确 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,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。